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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制执行费用应如何计算

一、强制执行费用应如何计算


【资料图】

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执行费用是这样的:如果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。如果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四条

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,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,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,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、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,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

1.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。

2.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;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1%交纳。

二、强制执行申请书内容

强制执行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:

1.申请人信息,包括姓名,年龄,住址,联系方式;

2.被申请人信息,包括姓名,年龄,住址,联系方式;

3.申请执行依据,如xxx民事判决书;

4.申请请求,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;

5.事实与理由;

6.落款,申请法院、申请人、日期等。

三、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

找法网提醒您,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:

1.执行申请书。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。

2.生效法律文书原件。

3.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。公民个人申请的,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

4.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,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,应出具授权委托书。

5.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。属本院判决、调解、裁定的,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。

6.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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